排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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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9/1 13:56:18   

1、填土路基(1)排除原地面积水,清除树根、杂草、淤泥等。应妥善处理坟坑、井穴、树根坑的坑槽,分层填实至原地面高。填方段内应事先找平,当地面横向坡度陡于1:5时,需修成台阶形式,每层台阶高度不宜大于mm,宽度不应小于1.0m。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类、分层填筑、压实;主控项目为压实度和弯沉值(0.01mm)。

2、(1)透层。为使沥青混合料面层与非沥青材料基层结合良好。

(2)粘层。为加强路面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粘层油宜在摊铺面层当天洒布。

3、(1)旧水泥混凝土路作为基层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

1)对旧水泥混凝土路做综合调查,符合基本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基层使用。

2)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层与基层间的空隙,应作填充处理。

3)对局部破损的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层应剔除,并修补完好。

4)对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层的胀缝、缩缝、裂缝应清理干净,并应采取防反射裂缝措施。

(2)面层反射裂缝预防措施

1)铺土工织物。

2)在沥青混凝土加铺层与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设置应力消减层。

3)使用沥青密封膏处理旧水泥混凝土板缝。

(3)基底处理要求

1)开挖式基底处理。将破坏部位凿除,换填基底并压实后,重新浇筑混凝土。对交通影响较大,适合交通不繁忙的路段。

2)非开挖式基底处理。对于脱空部位的空洞,采用注浆的方法进行基底处理,通过试验确定注浆压力、初凝时间、注浆流量、浆液扩散半径等参数。这是城镇道路大修工程中使用比较广泛和成功的方法。

(4)病害处理:采用人工剔凿的办法,将酥空、空鼓、破损的部分清除,露出坚实的部分。剔凿深度5cm以上。基面清理后可涂刷界面剂增加粘结强度并采用不低于原道路混凝土强度的早强补偿收缩混凝土进行灌注。

4、(1)模板、支架施工预拱度应考虑:

1)设计文件规定的结构预拱度;

2)支架和拱架承受全部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3)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处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4)支架、拱架基础受载后的沉降。

(2)支架和拱架搭设之前,应按要求,预压地基合格并形成记录。

(3)支架地基严禁被水浸泡,冬期施工必须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

(4)支架通行孔的两边应加护桩、限高架及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河中支架应设牢固的防护设施。

(5)钢管满堂支架搭设完毕后,采取预压消除拼装间隙和地基沉降等非弹性变形。

5、在原混凝土面上浇筑新混凝土时,相接面应凿毛,并清洗干净,表面湿润但不得有积水。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以及高强度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6、(1)预应力筋存放的仓库应干燥、防潮、通风良好、无腐蚀气体和介质。存放在室外时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必须垫高、覆盖、防腐蚀、防雨露,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

(2)后张金属管道在室外存放时,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管道的检验:1)管道进场时,应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核对其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应进行管道外观质量检查、径向刚度和抗渗漏性能检验。

(3)锚具、夹具及连接器进场验收时,应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核查其锚固性能类别、型号、规格、数量,确认无误后进行外观检查、硬度检验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7、桥面防水

(1)基层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

(2)基层混凝土表面粗糙度处理宜采用抛丸打磨。

(3)基层处理剂可采用喷涂法或刷涂法施工。喷涂基层处理剂前,应采用毛刷对桥面排水口、转角等处先行涂刷,然后再进行大面积基层面的喷涂。

(4)混凝土基层检测主控项目是含水率、粗糙度、平整度。

(5)防水层施工现场检测主控项目为粘结强度和涂料厚度。每个检测单元不超过m2。

8、悬臂浇筑法(1)挂篮在已经张拉锚固并与墩身连成整体的梁段上移动。(绑扎钢筋、立模、浇筑混凝土、施加预应力)都在其上进行。挂篮组装后,应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并应按设计荷载做载重试验。

(2)悬浇梁体一般应分四大部分浇筑:

1)墩顶梁段(0号块);2)墩顶梁段(0号块)两侧对称悬浇梁段;3)边孔支架现浇梁段;4)主梁跨中合龙段。

(3)张拉及合龙

1)张拉顺序一般为上下、左右对称张拉,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施做。

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合龙顺序一般是先边跨、后次跨、再中跨。

3)合龙段的长度宜为2m。

4)合龙前应按设计规定,将两悬臂端合龙口予以临时连接,并将合龙跨一侧墩的临时锚固放松或改成活动支座。

5)合龙前,在两端悬臂预加压重,并于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逐步撤除,以使悬臂端挠度保持稳定。

6)合龙宜在一天中气温最低时进行。

(4)确定悬臂浇筑段前段高程时应考虑:

1)挂篮前端的垂直变形值;2)预拱度设置;3)施工中已浇段的实际高程;4)温度影响。施工中监测前三项。

9、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包括板(桩)墙、围檩(冠梁)及其他附属构件。

(2)围檩与挡土结构之间要紧密接触,不得留有缝隙。如有间隙应用强度不低于C30的细石混凝土填充密实。

(3)基坑边坡稳定控制措施

1)根据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基坑边坡坡度;2)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边坡开挖,不得挖反坡;

3)保持基底和边坡的干燥;4)严格禁止在基坑边坡坡顶较近范围堆放材料、土方和行驶较大机械;

5)对于土质边坡或易于软化的岩质边坡,在开挖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排水和坡脚、坡面防护措施;

6)在整个基坑开挖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应严密监测坡顶位移,随时分析监测数据。当边坡有失稳迹象时,应及时采取削坡、坡顶卸荷、坡脚压载或其他有效措施。

(5)基坑的变形控制主要方法:

1)增加围护结构和支撑的刚度;2)增加围护结构的入土深度;3)加固基坑内被动区土体;

4)减小每次开挖围护结构处土体的尺寸和开挖支撑时间;

5)通过调整围护结构深度和降水井布置来控制降水对环境变形的影响。

(6)坑底稳定控制1)加深围护结构入土深度、坑底土体加固、坑内井点降水。2)适时施作底板结构。

19、满水试验(1)向池内注水宜分3次进行,每次注水为设计水深的1/3。对大、中型池体,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缝以上,检查底板抗渗质量,当无明显渗漏时,再继续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2)注水时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过2m/d。相邻两次注水的间隔时间不应小于24h。

池体无盖时,需作蒸发量测定。每次测定水池中水位时,同时测定水箱中蒸发量水位。

10、制作沉井的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刃脚的垫层采用砂垫层上铺垫木或素混凝土。

(1)分节制作沉井1)每节制作高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且第一节制作高度必须高于刃脚部分;井内设有底梁或支撑梁时应与刃脚部分整体浇捣。

2)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75%后,方可拆除模板或浇筑后一节混凝土。

3)混凝土施工缝处理应采用凹凸缝或设置钢板止水带,施工缝应凿毛并清理干净;内外模板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时,其对拉螺栓的中间应设置防渗止水片。

11、抗浮措施

(1)基坑四周设防汛墙,防止外来水进入基坑;建立防汛组织,强化防汛工作。

(2)构筑物下及基坑内四周埋设排水盲管(盲沟)和抽水设备,一旦发生基坑内积水随即排除。

(3)备有应急供电和排水设施并保证其可靠性。

(4)引入地下水和地表水等外来水进入构筑物,使构筑物内、外无水位差,以减小其浮力,使构筑物结构免于破坏。

12、开槽管道施工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及时安装。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2根横撑。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

(4)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6)拆除撑板应制定安全措施,配合回填交替进行。

13、不开槽管道施工技术表1K

14、给水管道水压试验除设计有要求外,水压试验的管段长度≤1.0km。

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标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15、无压管道的严密性试验分为闭水试验和闭气试验。管道的试验长度

1)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抽样选取,带井试验;若条件允许可一次试验不超过5个连续井段。

2)当管道内径大于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

16、沟槽开挖至基底后,地基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基,由设计或勘察单位提出地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根据其制定处理方案。

17、管道焊接质量检验依次为:对口质量检验、外观质量检验、无损检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根部缺陷只允许返修一次。

18、供热管道强度试验应在试验段内的管道接口防腐、保温施工及设备安装前进行。

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6Mpa,充水时应排净系统内的气体。

严密性试验压力为1.2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低于0.6MPa。

19、定向钻技术要点:导向孔钻进、扩孔和拉管。

20、燃气管道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每次吹扫管道长度不宜超过m,管道超过m时宜分段吹扫。吹扫球应按介质流动方向进行。

强度试验(1)当管道设计压力≤0.8MPa时,气压试验。

(2)当管道设计压力>0.8MPa时,试验介质应为清洁水,水压试验。

21、P表1K-1应测项目

22、(8)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承包人人员伤亡、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3、变更流程:承包方根据施工合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提出变更令。

24、(1)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2)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范围: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4)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③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工程:

6)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7)其他:②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③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④水下作业工程。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专家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25、(一)交通导行措施

(1)严格划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范围。

(2)统一设置各种交通标志、隔离设施、夜间警示信号。

(3)严格控制占路时间和范围。

(4)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应与作业队签订《施工交通安全责任合同》。

(5)依据现场变化,及时引导交通车辆,为行人提供方便。

26、环保要求

(三)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3)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强噪声工作,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附近居民。

(4)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轻拿轻放。

(5)采取消声、吸声、隔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

(四)防治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

(1)施工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采取覆盖、密封措施。

(2)车辆出场前设专人检查,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池,出去时将车轮冲洗干净;应要求司机在转弯、上坡时减速慢行,避免遗洒;专人清扫交通线。

27、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质量检验项目主要有:基层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

41、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原材料、压实度、面层厚度、弯沉值。

1)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应小于95%。

28、压实度的测定方法(1)路基、基层1.环刀法2.灌砂法

(2)沥青路面1.钻芯法检测2.核子密度仪检测

29、(1)张拉设备的校准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且不得超过次张拉作业。

(2)张拉设备应配套检定,配套使用。

30、悬臂浇筑主控项目(挂篮法)

(1)悬臂浇筑必须对称进行,桥墩两侧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规定,轴线挠度必须在设计规定范围内;

(2)梁体表面不得出现超过设计规定的受力裂缝;

(3)悬臂合龙时,两侧梁体的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允许范围内。

31、钢管外防腐层的厚度、电火花检漏、粘结力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规定。

3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②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报告上级单位和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4、根据土的分类和力学指标、开挖深度等确定边坡坡度(放坡开挖时),或根据土质、地下水情况及开挖深度等确定支护结构方法(采用支护开挖时)。

35、围护结构渗漏处理:在缺陷处插管线改移、保护措施入引流管引流,然后采用双快水泥封堵缺陷处,等封堵水泥形成一定强度后再关闭导流管。如果渗漏较为严重直接封堵困难时,则应首先在坑内回填土封堵水流,然后在坑外打孔灌注聚氨酯或双液浆等封堵渗漏处,封堵后再继续向下开挖基坑。

(3)基坑支护结构出现变形过大或较为危险的“踢脚”变形时,可以采用坡顶卸载,适当增加内支撑或锚杆,被动土压区堆载或注浆加固等处理措施。

(4)基坑出现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时,应在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5)基坑坍塌或失稳征兆已经非常明显时,必须果断采取回填土、砂或灌水等措施,然后再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险情发展成事故。

36、开挖过程中地下管线改移、保护措施

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召开工程范围内有关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由产权单位指认所属设施及其准确位置,设明显标志。制定管线改移、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维护加固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管理单位人员到场处理、抢修。

37、竣工验收程序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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